清远还没买房的恭喜了!国家宣布3大好消息!2018房价将…

清远吃喝玩乐 2018-01-23 12: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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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说我们大清远的生活压力 没有“北上广”这些一线城市这么大 但说到“买房”这件人生大事 还是比较困难的!

虽说我们大清远的生活压力

没有“北上广”这些一线城市这么大

但说到“买房”这件人生大事

还是比较困难的!

对于一般的工薪阶层来说

面对着每个月都会上涨的房价

真的不知道何时才能买得起啊!

清远一月新楼盘较新房价

▲数据来源:中国房价行情网

瞧,这个月的房价又比上月上涨了2.95%!

毫无疑问就是又又又升了!

我又又又又买不起了!

但是

国家住建部最近透露了

影响楼市的几个大变化!

2018年的房价

又将会是怎样一番景象呢?

1、支持首套住房和改善住房

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发声

定调2018年房地产市场大局:

1、2018调控力度不会松动

2、差异化调控,拒绝一刀切

(建议wifi状态下观看,土豪请随意)

2、开发商不得拒绝公积金贷款

很多购房者,都曾遇到这样的尴尬:

明明有公积金,可以办理低利率贷款

但楼盘开发商为了回款快,就是不让你用

针对这一现象,住建部联合四部门印发《通知》

开发商拒绝公积金贷款将被严查

《通知》规定

◆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规范贷款业务流程,自受理贷款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

◆ 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时,要提供不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书面承诺,并在楼盘销售现场予以公示等。

碰到开发商拒绝公积金贷款咋办?

《通知》明确,缴存职工可通过12345市民热线、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等渠道,投诉举报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屋销售中介机构拒绝住房公积金贷款问题。

四部门要求,各地联合开展拒绝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对限制、阻挠、拒绝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销售中介机构,要责令整改。对违规情节严重、拒不整改的,要公开曝光,同时纳入企业征信系统,依法严肃处理。

3、县城楼市也要去库存了!

2018年,库存仍然较多的

部分三四线城市和县城要继续做好去库存工作

2018年,则迎来县域去库存的阶段

县域经济占全国相当大的比重

这里的房地产能够回归常态,非常重要

购房需求方面  

预计会有新的措施跟进

预计到2018年,农民土地确权结束

将可以自愿有偿转让土地进城

购房能力方面  

县城里居民的置换需求还会继续释放

而农民土地特别是宅基地抵押贷款

这一块的跟进,会释放购房能力

4、政府将不再是居住用地少有提供者

1月15日,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表示,我国将研究制定权属不变、符合规划条件下,非房地产企业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作为住宅用地的办法,深化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推动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政府将不再是居住用地少有提供者。

5、预计城市租赁市场受影响较大

据悉,为增加租赁住房供应

构建购租并举的住房体系

拓宽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增收渠道

按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部署

北京、上海、南京、杭州、厦门、武汉、

合肥、郑州、广州、佛山、

肇庆、沈阳、成都13个城市

正在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

6、我国宅基地将探索“三权分置”

姜大明还表示,我国将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

他强调,这是一项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但城里人到农村买宅基地口子不开,严禁下乡利用宅基地建别墅大院、私人会馆。

姜大明说,国土资源处于供给端的重要位置。在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全系统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明确“住宅用地是保障住有所居的、不能用来炒作投机”,强化分类调控、因城因地施策、制定住宅用地中期规划和三年滚动计划,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努力稳定社会预期。

7、广清、清韶异地公积金互贷购房

除了清远本地人买房外

其实很多广州或者韶关的人

都喜欢跑到清远来买房的。

自2015年以来

广清、清韶陆续实现互贷

为有购房刚需的小伙伴们

提供了更多优惠政策

那清远异地互贷政策

到底是什么呢?

来跟milu一起看一下吧!

广清公积金互贷

贷款对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广州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二)符合清远市购房条件,在清远市购买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一)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的高可贷额度

计算公式为: 账户余额×8+月缴存额×到退休年龄月数

(二)按照贷款高限额计算的可贷额度

1、一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高贷款额为30万元

2、夫妻双方购买同一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高贷款额为40万元。(参照清远中心当期高贷款额度标准)

(三)按照贷款比例计算的可贷额度

1、对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利率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

2、对拥有一套住房但无贷款记录或者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3、对拥有一套住房但未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贷款低首付款比例为40%,贷款利率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4、暂停发放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贷款年限:

贷款期限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一手楼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二手楼贷款期限不得超过20年,贷款期限与楼龄之和不得超过40年。

2、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退休年龄后5年。退休年龄一般按照男性60岁,女性55岁计算。

3、夫妻购买同一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以贷款期限长的计算。

清韶公积金互贷

贷款条件:

(一)申请人需在韶关市行政区域内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

(二)申请人无需为清远市行政区域内户籍;

(三)申请人未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贷款首付比例规定:

(一)对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较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利率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

(二)对拥有一套住房但无贷款记录或者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较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利率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三)对拥有一套住房但未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贷款较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四)暂停发放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贷款额度:

韶关缴存职工在清远贷款购房的贷款额度为,个人较高不超过30万元,夫妻双方较高不超过40万元。

1、购买住房面积90方(含90方)以下,一人可贷30万,夫妻双方可贷40万。

2、购买90方以上144方以下,可贷额度为公积金账户余额8倍,一人可贷不超过30万,夫妻双方可贷不超过40万。

3、购买144方以上,可贷额度为公积金账户余额6倍,一人可贷不超过30万,夫妻双方可贷不超过40万。

4、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可贷额度为公积金账户余额6倍,一人可贷不超过30万,夫妻双方可贷不超过40万。

 贷款年限:

(一)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

(二)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退休年龄后3年。退休年龄一般按照男性60岁、女性55岁计算。

(三)夫妻购买同一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以贷款期限最长的

国家定调楼市

再次给房地产市场吃了一颗定心丸

你会选择在清远购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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