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狗不能买房?清远市民热议奇葩购房合同

清远资讯助手1 2019-02-25 18: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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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买房子签个合同,竟然还要“答应不养狗才能买房”,你见过这样的购房合同吗?

想买房子签个合同,竟然还要“答应不养狗才能买房”,你见过这样的购房合同吗?近日,山西运城某小区为打造无狗社区,向购房者提出了这样的特殊要求,引发网上热议。

听到山西运城某小区打造“无狗社区”,“答应不养狗才能买房”的消息,市民李先生表示支持。他告诉记者,如果小区不准养狗,卫生环境会好很多。

但是也有市民认为,虽然存在一些不文明的养狗行为,但是还有很多居民文明养狗,开发商不应该歧视养狗的业主。市民梁女士告诉记者,她养狗已经有六年了,住在小区里一直与左邻右里和平共处,从来没有因为养狗而被投诉过。

那么,开发商拟定这样条款的合同,是否合法?

律师 向雪清:如果开发商把内容告知消费者,而且消费者自愿同意签订,这个购房合同时有效的,因为国家合同法规定,协议内容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是有效的合同。

向雪清律师表示,该开发商拟定的合同放在我们广东也是适用的,是有法可依的。

律师 向雪清:广东省犬类管理规定已经有明确,在市区范围内,当然包括小区范围内禁止养狗,在管理规定的第五条同样有规定,在乡镇或者农村属于准养区,市区属于犬类的禁养区,小区也属于市区范围内的,所以开发商或者公司有这样的规定是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针对养狗爱好者说这是歧视的问题,向雪清律师认为这个问题不属于歧视。

律师 向雪清:养狗属于外在条件,狗属于物品,与养鸡、养鹅都是一样的,不是你本身的,例如身高是你本身的,但是养动物不属于歧视,所以这个协议都是有效的,受法律法规保护的。

来源:清远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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