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职工辞职提取公积金时应携带哪些资料?

清远资讯助手1 2018-12-06 08:5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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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到其他城市工作,能否申请把之前在清远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 中心回应:按照《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四部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清公积金(2018)54号)要求,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

    ◆离职到其他城市工作,能否申请把之前在清远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

    中心回应:按照《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四部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清公积金(2018)54号)要求,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6个月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6个月后方可申请销户提取。

    ◆怎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

    中心回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

    (一)职工调动工作的;

    (二)单位合并、分立的;

    (三)单位撤销、破产、解散,职工重新就业的。

    职工调动到市外其他城市工作的,调入单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后,新工作地的管理中心应当向原单位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新账户证明。原单位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向调出单位核实后,办理变更登记和账户转移手续;原账户已经封存的,可直接办理转移手续。账户转移原则上采取转账方式,不能转账的,也可以电汇或信汇到新工作地管理中心。调入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原单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可将职工账户暂时封存。

    ◆请问职工辞职提取公积金时应携带哪些资料?

    中心回应:职工辞职提取公积金时携带以下资料:

    1.个人身份证;

    2.单位开出的辞(离)职证明;

    3.《支取申请凭证》(到中心填写);

    4.《减少变更表》(原单位);

    5.本地工、农、中、建、交行存折账号或借记卡及开户行名称。

    ◆除了购房、离职、退休情况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外,是否还有其他情况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中心回应:职工家庭发生突发事件,可以提取公积金。突发事件具体包括两类:重大疾病和不可预见的事故、灾难。

    不可预见的事故、灾难是指重大的安全事故、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等;重大疾病种类包括: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多个肢体缺失、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良性脑肿瘤、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深度昏迷、双耳失聪、双目失明、瘫痪、心脏瓣膜手术、严重阿尔茨海默病、严重脑损伤、严重帕金森病、严重Ⅲ度烧伤、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语言能力丧失、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主动脉手术等25种。

    发生重大疾病可提取的额度为重大疾病引起的家庭大额资金支出,且个人负担的部分。职工本人、配偶以及直系血亲可提取,提取金额合计不得超出医药费个人负担的部分。办理时需提供的资料有书面申请书,职工本人身份证、户口簿,身份关系证明,医院的诊断证明,以及医院提供的个人药费支出清单(按医保核定个人自负部分),个人承担费用的明细发票。

    ◆职工个人对公积金拥有完全处分权吗?

    中心回应:《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有人认为,既然公积金属职工个人所有,那就是自己的钱,我想什么时候提取就什么时候提取,想怎么用就怎么用。这种说法是对公积金个人所有权的一种误解。从公积金本质属性上说,属个人所有没错,但需要指出的是,这种个人所有是限制性的所有权。

    其一,公积金不是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给职工,在未被提取前,职工并不能实际占有,而是由所在单位代扣代缴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专户内集中统一管理。

    其二,公积金具有专用的规定性,只能专项用于职工住房方面的支出,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等,也就是说只有在符合国家规定的情况下才允许提取,不得挪作他用。

    其三,公积金不能随个人意愿决定保值方法和收益率,而是按国家政策规定由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统一运作、统一保值。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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