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土地开发储备局原副局长冯剑清 涉嫌受贿罪和行贿罪

清远资讯助手1 2018-11-26 16:5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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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土地开发储备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冯剑清受贿、行贿案11月21日在清城区法院开庭审理。市土地储备局23名党员领导干部现场旁听庭审,接受警示教育。 △ 庭审现场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9年至2012年,冯剑清在担任市土地开发储备局副调研员兼财务科科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3家房地产企业与市土地储

清远市土地开发储备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冯剑清受贿、行贿案11月21日在清城区法院开庭审理。市土地储备局23名党员领导干部现场旁听庭审,接受警示教育。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9年至2012年,冯剑清在担任市土地开发储备局副调研员兼财务科科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3家房地产企业与市土地储备中心(市土地开发储备局)合作开发土地项目中,为3家企业在加快核算开发成本、利润返还等方面提供帮助,多次收受3家企业的贿赂合计港币46万元、人民币10万元,涉嫌受贿。

检察机关还指控,2009年4月,冯剑清为该局时任局长汪耿东(另案处理)支付部分购车款15.68万元,涉嫌行贿。

当日庭审持续约一个小时,对涉嫌受贿罪、行贿罪,冯剑清当庭认罪悔罪。在作最终陈述时,冯剑清泣不成声,请求法庭看在其在办案点主动交待了纪检部门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退出全部赃款180多万元,并且家里四个老人都90多岁,老公身体也不好,儿子在外地工作的情况下,予以从轻处罚,让她早日回归家庭,重新做人。

冯剑清也现身说法,希望曾经的同事引以为戒,珍惜工作和家庭,严守法律底线,慎重使用手中的权力,不要等到她这个时候,才悔之晚矣,千万不要做愧对单位、愧对家庭的事。

清城区检察院何富添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清城区人民法院院长黄富强担任审判长审理该案。在庭审结束后,审判长黄富强和公诉人何富添也对在场旁听庭审的党员干部开展警示教育,用本案告诫大家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莫伸手、伸手必被捉,要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来源:清远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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